18岁少女装惨骗走大叔160万,转身给新男友挥霍70万!法院判了
发布时间:2025-09-29 19:19 浏览量:1
“我妈癌症晚期,救救我们吧!”
就是这句精心编织的谎言,让北京一位中年大叔老陈在短短几个月内,疯狂转账160万元给一个刚满18岁的女孩,甚至不惜贷款借钱。而拿到钱后的女孩,转身就辞去工作,回到老家当起“富二代”,为新男友一掷千金花费70万元。
近日,这起令人瞠目的诈骗案尘埃落定——18岁的亭亭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。一个刚成年的女孩,如何让阅历丰富的中年人深陷骗局?法律为何对年仅18岁的她判处重刑?今天,我们就来说说这起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和人性警示。
图片来自深圳新闻网
一切始于一次普通的微信“附近的人”添加。
18岁的亭亭通过微信结识了中年大叔老陈。在取得老陈的信任后,她开始编织一个又一个谎言:
- 母亲癌症晚期,急需手术费
- 母亲病情恶化,需要进口药
- 母亲不幸去世,需要丧葬费
善良的老陈从最初的几百、几千,到后来的几万、几十万,不断给亭亭转账。当他花光自己的积蓄后,甚至开始贷款给亭亭汇款,总计约160万元。
而真相是:亭亭的母亲健在且身体健康。拿到钱后,亭亭立即辞去美甲师的工作,回到当地过起奢侈生活,仅给新男朋友的花销就高达7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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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数额特别巨大,法定刑期重
根据《刑法》第266条,诈骗罪量刑分为三个档次:
✅ 数额较大(3千-1万元以上):3年以下有期徒刑
✅ 数额巨大(3万-10万元以上):3-10年有期徒刑
✅ 数额特别巨大(50万元以上):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
本案中,160万元远超“数额特别巨大”标准,依法应在10年以上量刑。
(2)为何最终判9年?
法院考虑到以下从轻情节:
- 被告人刚满18岁,年龄较轻;
- 到案后如实供述,构成坦白情节;
- 部分退赃(虽未完全退赔,但有退赃行为)。
因此,法院在法定刑以下酌情从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9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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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陈并非个例。这类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往往具有以下特征:
- 经济条件较好,有一定积蓄;
- 情感空虚,渴望被需要;
- 缺乏风险意识,容易被“悲惨故事”打动。
法律提醒:网络交友务必保持警惕,当对方频繁提及经济困难时,很可能是骗局的开始。
1️⃣ 核实信息:对方提及重大疾病、意外事故时,要求提供证明材料;
2️⃣ 守住底线:不向未谋面的网友转账,尤其是大额资金;
3️⃣ 咨询亲友:在做出重大财务决定前,多听取亲友意见;
4️⃣ 及时报警:一旦发现被骗,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。
此案引发了一个法律界争议:刚满18岁的年轻人犯罪,是否应该与成年人同等量刑?
支持重判方认为:
- 18岁已完全刑事责任年龄,应承担全部后果;
- 诈骗金额特别巨大,社会影响恶劣。
主张从轻方认为:
- 刚满18岁心智尚未完全成熟;
- 应以教育挽救为主,给其改过自新机会。
法律观点:法院在量刑时已综合考虑其年龄因素,9年刑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。
亭亭用9年牢狱为她的贪婪付出了代价,而老陈则用160万元买了一个惨痛教训。此案警示我们:网络交友可以,但谈到钱时一定要慎之又慎!
记住:真正的感情从来不需要用巨额金钱来证明!